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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国家发改委 | 作者: | 日期:2014-12-26 14:09:30 |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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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E9E流通经济网

( 20141231 )E9E流通经济网


沪府办发〔201467E9E流通经济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E9E流通经济网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E9E流通经济网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57号)经评估需要继续实施,经市政府同意,有效期延长至20151231日。E9E流通经济网

特此通知。E9E流通经济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E9E流通经济网

20141226E9E流通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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