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新“飞地经济”为突破口、促进长三角
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做出了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关关键期。“飞地经济”模式现已由地方多元化探索实践,上升为国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积极支持“飞地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协同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于2017年6月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旨在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源集约利用,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加快统一市场建设,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这既是对我国过往发展飞地经济的肯定和总结,亦为今后一个时期飞地经济升级发展提供了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必将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协调合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拓展区域市场和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新“飞地经济”助力长三角打造一体化新引擎
在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长三角地区亟需厘清产业空间再配置及重构思路。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高阶形态,新“飞地经济”可进一步优化长三角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项目突破行政区划与地理空间边界,并在更大空间内促进产业空间增值和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利用国内外优势资源提升区域产业承载能级,带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
(一)新“飞地经济”本身即为新动能。一方面,区域经济发展的本质是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发达地区可利用飞地经济模式,实现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产业腾笼换鸟创造空间。在不破坏生态环境、实现有效增长的前提下,欠发达地区可承接发达地区的旧动能转移外溢效应。相关行政区域均可利用飞地经济,吸纳高端要素资源,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和资源要素高效流通,实现优势互补和更深层次的产业转移。另一方面,飞地经济可为新旧动能平稳过渡提供有效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特定的过渡条件。推动低端低效产能“腾笼换鸟”,需要对落后产能拆迁改造、异地搬迁、依法关停或嫁接合作。基于区域间的发展阶段和比较优势,飞地经济模式是实现产业腾笼换鸟、带动其他地区升级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新“飞地经济”是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发展飞地经济有利于长三角地区摒弃原有的拼资源、拼投入、拼消耗的发展路径模式,实现集约集群集聚发展。飞地经济可加快调整区域经济结构和布局,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技术密集型项目,共同推进各类项目资源涌入本地区,凸显产业的聚集功能和集约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发展飞地经济有利于长三角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飞地经济助力打破地域界限和行政区划分割,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布局,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的聚集功能和溢出效应,给予发达地区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充分释放能量的承载空间。同时,可以高效发挥飞入地丰富的土地、劳动力资源效能及政策红利,助力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新格局。
(三)新“飞地经济”是长三角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发展飞地经济有利于长三角地区在多维空间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要充分发挥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能力,在全区域、全国乃至全球范围构建资源配置的功能载体,有序转移一批符合“飞入地”发展导向的产业,以此集中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布局结构优、规模体量大、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实现空间资源最优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发展飞地经济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展成为新经济发展之城、科技创新之都。后发城市在先发城市建立飞地,或推动先发城市在后发城市建立飞地,可为后发地区有效吸纳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的体制机制搭建有利平台,助力解决长三角在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重大瓶颈难题。
二、长三角发展新“飞地经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一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长三角发展新“飞地经济”开创了新局面。《意见》从完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强化资源高效集约节约利用、规范指标统计口径和方法、加快统一市场建设等角度加强规划与指导。二是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为长三角发展新“飞地经济”拓展了空间,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既是上海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央赋予上海的一项重要使命。三是工业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已成为助推新“飞地经济”发展的加速器。面向未来,上海将不失时机地启动新一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着力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载体,重点面向六类新兴产业领域深化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速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这将成为新一轮飞地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助推器。
(二)挑战。一是科技创新体制和配套环境仍不完善,推进飞地经济创新发展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尚待建立。主要表现为: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链条优化整合有待加强;创新配套软环境有待完善,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基于区域公共性、全产业链的创新服务平台还不完备。二是载体体制机制建设亟待完善。以工业园区和产业功能区为发展载体的飞地经济既面临创新要素集聚及配置功能方面的瓶颈,亦受到利益共享机制及利益诉求冲突方面的约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制度创新滞后以及地方政府“利己”策略是长三角一体化提档升级的主要障碍。三是产城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空间规划未能科学有效地服从于功能规划。发展飞地经济缺少区域功能区层面的总体规划布局和系统性顶层设计,缺少集聚度高、专业性强的功能中心,行政思维惯性沿袭常以行政区划为单位来布局功能和配置资源。各地虽有不少龙头企业,但由于依托行政地理区划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资源不共享、信息不对称,不利于产业集聚、产城融合,难以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业集聚效应。四是长三角区域产业同质度偏高。如何在发展飞地经济进程中建立科学合理的产业价值链,避免战略性新兴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布局,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促进长三角新“飞地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根据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长三角地区要紧抓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以发展新“飞地经济”为突破口,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着力加快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以项目为支撑打好特色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进而带动长江经济带更高水平开放,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
第一,进一步探索毗邻区飞地经济新模式,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产业集群优势。产业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规划应利用上海城市非核心功能疏解和资源、产业链等外溢的机遇,充分发挥上海综合服务功能齐全、江苏实体制造业实力强、浙江民营经济活跃、安徽具备后发优势等区域资源禀赋优势,打造产业一体化集聚发展合力,推动长三角率先形成对内对外双向开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辐射效应、枢纽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一方面,鉴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当前飞地经济的主要载体,要积极引导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产业转型空间不足的开发区与毗邻区开发区共建园区,探索毗邻区飞地经济新模式、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另一方面,要从以往单一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向以高质量合作发展的飞地经济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产业融合层级和集聚发展水平。鼓励长三角域内城市互设飞地,加强城市群之间的优势资源互补与协作分工,构建不同地区之间产业转移的平台载体,形成与全球市场和供应链互联互通的完整高效产业价值链。
第二,积极实践对口合作等蛙跳式“飞地经济”,为长三角新旧动能转换注入新活力。长三角地区亟需通过形成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转移集群和产业分工体系,加速突破对传统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的“路径依赖”。一方面,以开发区为载体,以长江经济带为纽带,加强与武汉、成都等国家中心城市的跨区域对口交流合作。利用“飞出地”在改革创新、产业培育、发展规划、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引领带动“飞入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开发和高水平管理,向“飞入地”输入品牌、资金、人才、管理、技术等高端资源要素,吸引新兴优势产业向长三角欠发达地区转移和延伸。另一方面,要将不适宜长三角未来发展定位的产业流出去,将与长三角未来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宜的产业留下来,打造“政策洼地”、构筑“产业高地”,培育“四新经济”壮大长三角转型发展新动能。
第三,孕育创新驱动下的嵌入式“飞地经济”,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对接外部优势资源注入新动能,嵌入式“飞地经济”提供了可行的实现路径。基于长三角正着力构建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长三角应充分发挥自身开放程度最高、科技创新能力最强、产业体系最完备、市场潜力巨大等先发优势,瞄准美国硅谷、以色列等国际创新策源地合作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科技研发机构及产业基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全球创新的合作与竞争,有效集聚全球最高端的生产要素、技术领域和创新资源,重点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本地化研究开发,推动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产业化等系列工作,推动长三角传统经济转型升级。
第四,创新“飞地经济”模式,建设全国新“飞地经济”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地区要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合作平台,建立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更高层次区域合作机制,倾力打造新时代全国新“飞地经济”发展的先行示范区。首先,单个地区可以利用相同的飞地载体同时与多个地区开展合作,整合不同地区的优势资源,实现现代产业体系跨区域构建。可以设立城市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负责园区的发展规划、开发建设、管理运营,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其次,需要在长三角区域层面落实建立统一的飞地管理机构,并在市级层面设置分支机构,不断复制推广飞地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与模式,促进区域飞地向网络化、多维度充分延展。最后,要全方位理顺飞地与区域、共建城市的内在关联,构建各方权利、义务、责任对等一致的合作关系,为将飞地人事、土地、财税等全面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破除政策性壁垒及体制机制障碍。
(原标题:关于以新“飞地经济”为突破口、促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