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流经 2015 (干)字 第 004 号
关于张丽媛、谢锐同志的任职决定
各处室:
依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干部任用程序,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管理决定,经全所公示通过,所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干部任职决定:
一、张丽媛同志任副所长(比照副局级),事业三级。免去其所长助理、国际学术交流处处长、两岸交流办公室主任、以及兼任的《流通热点内参》编辑部主任的职务。试用期自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为期一年。
二、谢锐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副处级,主持处内工作),事业六级。试用期自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为期一年。
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沪流经 2015 (干)字 第 005 号
关于刘镇同志的任职决定
各处室:
根据干部任用程序和全所公示,所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决定任命刘镇同志任本所现代物流研究室主任(正科级),事业七级。试用期自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为期一年。
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
干部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